【在线访谈】十堰市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首批优待服务项目正式实施

索引号
MB1884792/2023-04382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解读方式
视频方式
来源
十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文日期
2023年01月13日 21:25:00


自2023年1月1日起,《十堰市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首批优待服务项目》正式实施,进一步弘扬崇军拥军优良传统。

近日,我市出台《十堰市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首批优待服务项目》,明确全市行政区域内现役军人、现役军人家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凭相关有效证件可在文化旅游、医疗服务、住房、通讯、教育、民政、金融、生活消费、快递、航空十个方面享受优待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熊军介绍,优待目录不仅侧重社会优待,同时把与优抚对象基本生活紧密相关的保障性、基础性工作进一步明确,也是搭建社会化拥军的具体举措。

据了解,我市已先后出台《十堰市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目录项目清单》《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军人解“四难”和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措施,全方位、广覆盖、多层次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提供优质服务。

下一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将借助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新契机,加大社会化联动,完善优待项目,创新优待办法,更好为全市优抚对象提供更加优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