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 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4号,以下分别简称“15号公告”“14号公告”)有效落实,国家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教育部、退役军人事务部联合发布了《关于重点群体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收政策有关执行问题的公告》(2024年第4号,以下简称《公告》)。现解读如下:
一、《公告》的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是什么?
二、与以前年度相比,《公告》的主要变化有哪些?
(五)推动电子信息应用,优化政策管理方式
三、企业如何确定招用人员的身份信息?
四、《公告》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公告》发布前已办理申报并缴纳税款的纳税人,是否需要追溯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