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记者问】十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就分解落实《湖北省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基本优待目录清单》目标任务答记者问

索引号
MB1884792/2021-50079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来源
十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文日期
2021年12月01日 09:09:58

2020年12月24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由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19家部门联合制定的《湖北省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基本优待目录清单》(以下简称《目录清单》)。文件出台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迅速安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展调研,按照《目录清单》内容逐项分解落实。2021年9月9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十堰军分区政治工作处联合印发了《关于分解落实<湖北省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基本优待目录清单>目标任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该《通知》下发的原则和目的是什么?十堰市连续八次荣获“全国双拥模范城”荣誉,如何继续发挥拥军优属的光荣传统,将《通知》精神落到实处?近日,十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人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市政府、十堰军分区出台落实《湖北省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基本优待目录清单》具体举措是基于什么样的背景?有哪些重大意义?

答: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尊崇军人、关爱军人的浓厚氛围,2020年1月9日,退役军人事务部联合中央宣传部等19个部门印发了《退役军人事务部等20部门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0〕1号);2020年12月24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由19家部门联合研究制定的《湖北省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基本优待目录清单》(鄂政办发【2020】62号)。市委、市政府、十堰军分区对贯彻落实《湖北省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基本优待目录清单》工作高度重视,将落实省级优待目录清单工作列入了今年为民办实事工作内容,根据国家、省优待意见的相关规定,从今年5月份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19家市直、企事业单位三次会商讨论、征求意见,最终形成了分解落实《湖北省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基本优待目录清单》具体举措,文件的出台,对于进一步提升我市双拥工作水平,充分体现军人军属优先优待,营造浓厚双拥工作氛围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也是我市第九次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

问:《通知》具体包含哪些内容?有哪些特点?

答:按照中央、省优待目录清单内容,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通知》充分体现“现役与退役衔接、优待与贡献匹配、关爱与管理结合、当前与长远统筹”的指导思想。对5大类对象(现役军人、现役军人家属、残疾军人、退役军人、“三属”)各个方面体现优待,共136条具体措施,是在全面、深入贯彻中央、省优待目录清单的基础上,传承了十堰历年来双拥模范城创建既有的优良传统和成功经验,对已有的优待政策进行了分析和梳理,对近年来的创新举措进行了提升和固化,对一些细碎的优待措施进行了筛选和整合,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进行了巩固和加强,进一步完善了本市优待政策体系,优化了有关的优待工作制度,丰富了相应的优待政策内容,更加突出了关爱褒扬和社会尊崇。

问:《通知》有哪些创新和亮点?

答:一是具体举措是开放性的,是与时俱进的,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不断调整充实;比如将退役军人持证免费游览我市A级景区(武当山景区除外)新增列入优待目录内容,就是体现了这一特点。二是具体举措不仅侧重于社会优待,而且将一部分与优抚对象基本生活紧密相关的保障性、基础性工作一并写入,以利于更加有效地确保我市优待工作的开展;比如市内公办医疗机构对现役军人和优抚对象优先优惠、社会福利养老机构为军属和退役军人提供优先优惠等;三是具体举措中的各项落实措施里增加了责任单位,以明确各自职责、各司其职,推进落实和监督;比如各职能单位增加到20个,并进一步明确了各县市区政府责任,这就更加便于优抚优待政策的落地。

问:近年来,我市在双拥工作中探索出了哪些典型经验?取得了哪些显著成效?

答:市委、市政府坚持把双拥工作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及部队建设总体规划,纳入精神文明建设重要内容,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充实至54家,先后出台了《十堰市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方案》《十堰市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目录项目清单》《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军人解“四难”和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关于建立十堰市英雄烈士保护部门联动协调制度的通知》等全方位、广覆盖、多层次的双拥工作政策措施,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提供优质服务。市委、市政府每年安排资金3000余万元,用于驻堰部队基础设施建设、信息化建设、训练基地建设,尽力改善部队战备、训练和生活条件。全市各级地方财政对部队经费的投入增幅均高于同期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的增幅。军人优先、军属优待、军娃优学、军转优岗、军烈优抚等政策落到实处。2020至2021年,全市18家单位、22名个人先后获得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双拥工作表彰。2020年十堰市被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授予“全国双拥模范城”荣誉称号,这是十堰市从1992年以来连续第八次获此殊荣。目前我市正全力以赴,积极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九连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