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全市法治建设和法治政府工作要点开展,大力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深入推进法治学习教育,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多措并举,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责,不断提高全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依法行政能力和法治化水平。现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不断加强组织领导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内容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主题党日等学习内容和“八五”普法计划,采取法律“七进”等多种形式集中组织学习。切实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牢把握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立场,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结合“岗位大练兵”活动组织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讲座4次,形成浓厚的学习宣传氛围。
(二)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一是完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十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严格落实了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召开党组会研究法治工作;二是将法治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安排专人负责,压实工作责任,推动全局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有序开展、顺利实施;三是开展领导班子述法工作。党组成员在年度述职述廉中汇报年度法治工作开展情况。
(三)完善依法决策机制。一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建立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制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三重一大”决策管理办法和党组工作规则等制度37个,规范合法性审查程序,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二是加强合法性审核力度。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根据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和审查标准,结合自身权限,确定审查范围和标准,并对外公布,把合法性审查作为重大事项决策的必经程序和重要环节。三是建立完善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法律顾问,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要求,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不断提升决策科学、民主、法治化水平。
二、加大普法力度,营造法治建设环境
(一)贯彻实施“八五”普法规划。结合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法治十堰建设规划2021-2025年》《十堰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重要举措,积极开展《长江保护法》、《乡村振兴法》、《国家安全法》、《民法典》等进乡村、进社区、进军营、进单位、进网络活动。围绕“一月一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工作安排,组织开展《退役军人保障法》宣传月活动,及时在系统内外发布法律释义、典型案例,加深广大群众对法律法规理解,营造全社会关心、广大退役军人参与法治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高标准通过市法制办“八五”普法中期验收考核,得到考核组领导充分肯定。
(二)开展《退役军人保障法》宣传教育活动。一是搭建平台抓贯彻实施。以“八五”普法、《退役军人保障法》宣传月和退役军人事务系统“法律政策落实年”等活动为平台,广泛开展《退役军人保障法》进军营、进校园、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活动,在全社会营造“推动退役军人工作依法、解决退役军人问题用法、化解退役军人矛盾靠法”的法治意识、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二是强化调研抓贯彻实施。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组织开展“足印光荣之家·缔造美好生活”活动,实施户户走到、企企走到、站站走到,深入基层和一线,开展贯彻实施调研活动,全市共走访退役军人8.4万人次,收集问题建议2970条,解决问题诉求2920次;全市共走访联系退役军人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合作社等市场主体624家,收集问题288条,协调解决问题255件。三是压实责任抓贯彻实施。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十堰市贯彻落实<退役军人保障法>工作实施方案》,对各级各地各部门任务细化明晰,责任要求明确,坚持部署、督办和考核相结合,推动《退役军人保障法》落实落地。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办先后联合纪检监察、司法等部门10余次对贯彻实施工作督查检查。2023年4月,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卢熹昌带队,对我市《退役军人保障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组充分肯定了我市《退役军人保障法》贯彻实施成效,认为全市在贯彻实施《退役军人保障法》和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上抓的实,推进快,标准高,投入多,服务优,效果好。
(三)丰富退役军人宣传形式。制定“普法工作责任清单”,组织县市区服务中心主任、站长参加省厅退役军人“法律明白人”培训等系列活动,通过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青少年普法、乡村振兴、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禁毒”六大主题,在法律实施特殊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采取以案释法、媒体宣传、法治讲座等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在全市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同时,通过邀请退役军人到社区服务站观看法治宣传教育片、收听法治案例讲堂、发放法律书籍图册等方式,扩大法治宣传的受众面和影响力,增强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干部职工和服务对象的法律意识。
三、规范行政执法,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一)规范行政执法工作。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证管理,认真推进执法证换证和执法监督证资格考试工作,督促监督执法人员在执法全过程中依法行使职权,严格依法依规按照程序办事,自觉接受各项监督。建立健全本级“重大行政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权力责任清单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法制审核制度”等制度,对行政执法的执法类别、执法层级、所属领域、涉及金额等因素建立清单,明确了审核、程序和责任。
(二)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持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健全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以“弘扬工匠精神岗位大练兵”为契机,认真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学法、办公会前学法、集体学法、干部法治讲座、宪法宣誓、旁听庭审、年度述法等各项法治活动,领导干部以上率下、以身示范带头弘扬法治精神,让全体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入脑入心。
(三)开展法治督查整改工作。按市委依法治市办下发的《十堰市关于〈湖北省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督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具体任务分工》(十法办发〔2023〕2号)要求,我局认真对照问题清单事项,逐条逐项分析研判,制定相应整改方案和措施,加强统筹安排,压实工作责任,确保了整改工作有序推进。针对反馈意见中列出的共性问题(19大项79条)和个性问题(10大项29条),我局结合业务职能在优抚安置、信访维稳、走访慰问等重点工作事项开展排查梳理,经排查我局无具体事项涉及文件中相关问题情况。
(四)加强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以“五亮五共”和“共同缔造”活动为抓手,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退役军人事务部、司法部关于加强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扎实开展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于民,秉承“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理念,努力通过全市各级法律援助工作站为退役军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保障,切实维护广大现役、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全市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依托基层司法所,利用其自身资源共设立 80个法律咨询窗口,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在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设立8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在乡镇、街道、农村和城市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设立1548个法律援助联络点。2023年,十堰市各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共受理退役军人法律咨询586人次,累计为43人提供法律援助。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切实维护好退役军人合法权益,提升了服务退役军人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