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依法治市办:
2021年,十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开展宣传教育,积极回应广大退役军人合理诉求,不断提高全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依法行政能力和法治化水平。现将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认真落实法治责任。一是成立了市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局党组高度重视,自觉把法治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主动作为的齐抓共管法治建设工作格局。严格落实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召开党组会研究法治工作,2021年,共专题研究法治工作2次;二是将法治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干部工作实绩和领导干部任职考察的重要参考,党组成员在年度述职述廉中汇报年度法治工作开展情况,新任职党员干部开展了宪法宣誓。三是完善工作机制。把法治十堰建设、法治政府建设、法治退役军人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归口局办公室统一协调,严格落实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法治建设情况年度报告制度、重要法治决定和方案备案制度以及重要法治信息报送制度等,形成法治建设“一盘棋”。
二、广泛开展普法宣传。一是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法律宣传。在“4·15”国家安全教育日、“9·30”烈士纪念日、“12·4”国家宪法日、法律实施日等特殊纪念日和单项法律法规规章颁布实施周年日开展法律进机关。二是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积极开展《宪法》《国家安全法》《行政复议法》《信访条例》《退役军人保障法》《民法典》《监察法》《退役军人保障法》等法律进乡村、进社区、进军营、进单位、进网络活动。共进机关(单位)9次、进社区(乡村)3次,进军营1次、进网络1次。三是采用新媒体开展宣传。利用门户网站、微信群、微视频、手机APP等新媒体普法渠道,及时在系统内外发布法律释义、典型案例,加深广大群众对法律法规理解,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退役军人法治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积极开展学法用法。一是抓好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办公会前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省委全面依法治省会议、市委相关会议及领导讲话精神”作为学习重点内容,2021年,共组织理论中心组学法和集中学法9次,开展线上线下法律测试3次。二是开展普法专题培训,结合“全员提能培训年”,将宪法和党内法规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干部职工逐章逐条学《宪法》《监察法》《民法典》《行政复议法》《信访条例》《退役军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通过领导分享接访经验及“以案释法”的形式,现场传授信访处置技巧,增强干部职工法律意识。三是利用学习强国、无纸化学法用法和湖北干部在线学习平台等多种方式对干部职工开展学习教育。2021年,组织开展法治学习8次,培训3次,发放宣传资料600份。
四、全面推行依法行政。一是规范行政执法工作流程。梳理和认领服务事项和职权事项,对涉及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处罚类的8个行政执法事项进行归集,并在湖北政务服务网和市政府官方网站上公示,明确了执法事项名称、受理机构、审批机构、受理条件、办理时限等内容。二是加强法律宣传和运用。在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和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分别组织学习了《保障法》,把学习《保障法》纳入全市各级学习计划,“八五”普法计划。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在办事大厅明显位置摆放《保障法》文本、释义和辅导读本,张贴海报、悬挂横幅标语。三是建立完善内部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查机制。印发了《重大行政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试行)》《权力责任清单制度(试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试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行)》《十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办法》,认真落实有关执法制度,根据法律法规和部门职责,对我局职责清单和权力清单进行录入、动态化调整,并在湖北政务服务网上进行公示。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在立法、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依法行政等工作中的作用,完善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严格执行局“三重一大”决策管理办法、党组工作规则等37项内部管理工作制度,形成决策刚性约束。
五、严格规范文件审核程序。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做好规范性文件发文计划,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发布、备案、清理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对以局名义下发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文件或通知,切实做好意见征求和征求意见并备案。有序开展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和评估工作。严格按照《湖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及《十堰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清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审核材料的报送及审核程序,明确起草机构、办公机构、审核机构之间责任分工及衔接配合,提高合法性审核的效率。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按照“不立不破”的原则,建立规范性文件有效及失效情况台帐。
六、制定权责清单。统一规范行政处罚、行政给付、行政奖励权力和责任,并把行政权力事项办理结果纳入诚信体系统筹建设。同时,全面梳理退役军人安置优抚政策法律法规,明确退役军人事务工作行政事项的法律依据,依法开展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切实做到有法可依、有据可查。下一步,根据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权责清单和部门职责,对我局职责清单和权力清单进行录入、调整和公示,日常对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制定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提高行政职权运行的规范化水平。
七、推进市退役军人事务领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为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我局制定了《推进退役军人事务领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方案》和《党员干部下沉社区工作方案》,开展退役军人矛盾化解、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下沉社区走访慰问等活动,全市各级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工作人员结对联系退役军人及优抚对象,常态化做好沟通联系、感情联络、心理疏导、思想引导等工作,到退役军人家中了解实际困难、开展政策法律宣讲,让退役军人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心关怀。
八、围绕中心工作开展法治工作。一是优化营商环境,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和乡村振兴工作,我局全面落实优抚安置政策,帮助解决住房难、生活难、安置难等“四难”问题,推进退役军人脱贫脱困,逐步做到服务全覆盖。二是清理审批事项,优化服务流程。开展“减审批,推进流程再造”专项行动。进一步明确审批事项名称、受理机构、审批机构、受理条件、办理时限等内容,对部分权力进行下放,用心用情用力提高服务保障工作水平,让退役军人少跑路。三是坚持领导干部接访、下访、联系基层制度,推行“网上受理、流转、办理”信访制度,加强化解矛盾纠纷,依法解决合理诉求,认真办理信访案件,积极回应退役军人诉求和社会关切,切实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十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