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十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引号
MB1884792/2021-15526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20年04月29日 16:48:41
发布机构
中共十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
文号
十退役军人党组〔2021〕20号

关于印发《十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十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十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

                              2021年4月29日



十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和市纪委五届六次全会工作要求,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清廉十堰建设为抓手,以退役军人为中心,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为十堰退役军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三项责任”

(一)压实主体责任,践行“两个维护”。局党组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认真落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履行“一岗双责”,确保上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领导班子成员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到分管领域工作,各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认真抓好落实、履职尽责、统筹推进,形成全局统一领导、齐抓共管、分工协作的领导工作机制。

(二)压实监督责任,践行“四种形态”。局党组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全力支持纪检机构工作,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积极邀请纪检机构参与全局“三重一大”决策。各党支部结合各自工作特点,研究确定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领域和重点工作,合理分解工作责任、量化评价指标,进一步增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压实工作责任,践行“初心使命”。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全年目标任务,紧密结合退役军人事务工作,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分解工作任务,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局党组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把落实主体责任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加强对直属单位落实廉政主体责任的监督检查,不断提升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敢于担当的政治自觉。

二、加强学习教育,筑牢“三道防线”

(一) 夯实理论基础,筑牢“思想防线”。

1.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以庆祝建党100 周年为契机,深学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主题,通过开展党史理论学习、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等教育活动,传承红色基因,赓续党的优良传统,引导党员干部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不断提高“七种能力”、锤炼过硬作风。

2.扎实开展“十进十建“和“两学一做”活动。加强清廉机关建设,领导干部带头讲廉政党课,开展中心组学习、支部主题党日学习、党员春季轮训、廉政专题学习等活动,增强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不断提升政治判新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

3.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宣教月活动。深化“学”“讲”“考”活动,加强党风廉政专题讲座和培训,组织对党纪党规党法进行集中学习,组织线上线下廉政知识测试。加强党建引领退役军人工作,加强退役军人党员党性教育,引导退役军人向经济社会建设者的转型,建设美好家园。同时,加强在媒体、网站的廉政宣传报道,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机关氛围。

(二)开展警示教育,筑牢“纪律防线”。在重要时间节点做好压力传导,认真开展节前廉政提醒,组织学习《忏悔录》和违纪典型案例,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干部职工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和公益宣传片,引导广大党员干部防微杜渐、引以为鉴,自觉践行廉洁自律准则,坚持移风易俗、健康生活良好习惯,坚决抵制不良风气。

(三)开展清廉创建活动,筑牢“心理防线”。大力弘扬良好家风政风,引导党员干部树立“远离腐败,珍爱家庭”的思想,督促党员领导干部严格落实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有关纪律规定,严格执行婚丧喜庆事宜相关要求,自觉做到修身齐家、坚守底线、当好廉政表率。结合“十堰好人”“道德模范”“文明家庭”评选,积极开展“清廉机关、清廉单位、清廉家庭”创建活动。以道德讲堂为载体,传播廉政故事,以榜样模范力量,推动机关形成讲清廉、守清廉、赞清廉的浓厚氛围。

三、狠抓作风建设,落实“三项工作”

(一)开展市委第六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强化巡察整改责任,围绕今年市委第六轮巡察反馈意见和当前退役军人领域工作任务,做好巡察工作的“后半篇”文章。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落实销号整改,实行清单管理。同时,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常态化、长效化开展整改工作,推动巡察反馈问题真改实改、彻底整改。

(二)驰而不息开展作风纪律集中整治工作。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开展作风纪律整训,制定《关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实施方案》,重点查纠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和乱作为等问题,针对退役军人反映强烈、舆情聚焦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特别在窗口行业及老年人办事难”、指尖上的形式主义、放管服”改革、疫情防控、履职尽责、学风文风会风、检查调研考核方面开展集中整治,切实为基层减负,提升退役军人服务保障能力水平。

(三)全力支持退役军人事务管理保障监督工作。严格按照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退役军人事务管理保障监督工作的意见》要求,聚焦军转干部和退役士兵安置、优抚资金保障使用等重点任务和关键环节,明确属地责任、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开通监督工作“直通车”,用好纪检监察的“助推器”,梳理退役军人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向纪检部门汇报沟通,请求帮助解决工作中的肠梗阻,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监督检查工作。

四、坚持监督执纪,加强“三项监督”

(一)突出政治监督,把握第一种形态”。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紧紧围绕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落实巡察问题整改,为政治生态评价“画像”,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效和领导干部廉洁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警示提醒、民主生活会、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把脉问诊,对症开方,靶向施策,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

(二) 严格日常监督,盯紧“风险岗位”。深入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针对关键岗位的风险点,建立对应个性化”防控措施,对工作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促使党员干部明法纪、知敬畏、守底线。开展优抚资金管理规范年活动,督促健全完善优抚对象信息数据库,实现优抚数据动态规范化管理,加强乡村振兴和扶贫领域优抚政策落实。落实“十四五”规划等情况的监督,特别是加强对全市优抚事业单位改扩建项目的监管。推进“阳光安置”工作,邀请纪检部门对退役士兵量化评分、安置选岗程序环节进行全程监督,强化跟踪问效。

(三)加强专项监督,开展“三项检查”。 

1.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监督检查。对照市纪委监委优化营商环境“十大行动”和《弘扬店小二精神,提升服务退役军人质效的十条措施》,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党史学习实践活动,落实六保”“六稳”和“乡村振兴”要求,强化就业扶持和困难帮扶,持续开展“双千”活动、走访慰问和“解四难”工作。督促出台《十堰市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基本优待实施方案》,切实解决退役军人实际问题,抓好优抚政策落实落地。

2.开展常态化“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加强对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督查力度,特别是加强对服务大厅窗口、军供保障场所、军休干部住宅和活动场所的安全管理,督促完善防控机制,明确防控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强化风险防控。督促党员干部职工认真落实常态化下沉社区工作要求,积极参与疫情防控等基层社会治理。

3.开展“法律政策落实年”活动。督促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结合“八五”普法,依法全面落实涉军政策,落实维护退役军人权益责任,在全社会营造学法知法守法用法、贯彻落实退役军人政策、支持退役军人工作、关爱优待退役军人的浓厚氛围。

五、强化自我约束,加强“三个建设”

(一)选优配齐人员,加强纪检机构建设。建立完善纪检监察机构,规范机关纪委委员和支部纪检委员岗位设置。将公道正派、群众满意度高的干部充实到纪检监察队伍中来。同时做好后备干部的培养工作,最大限度地调动在岗和后备干部的主观能动性,激发纪检监察工作的潜在能力。

(二)突出严管厚爱,加强队伍能力建设。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加强纪检监察人员业务培训学习,着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努力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反腐铁军。

(三)深化标本兼治,加强惩防体系建设。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精准运用“四种形态”, 既全面整治消极观望、办事拖拉、推诿扯皮等作风问题,又最大限度教育挽救犯错误的干部。督促干部职工形成按照《内部管理制度》抓落实的习惯,实现公开、透明、高效、规范的工作运转模式。积极配合纪检组案件查办工作,及时上报问题线索,做实做细回访教育工作。全市退役军人工作系统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格把握政策界线,依法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强化争先进位和比拼赶超意识,说实话、谋实事、出实招、求实效,营造退役军人系统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持续推进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向建党100周年献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