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计划

索引号
MB1884792/2019-00001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19年05月17日 00:00:00
发布机构
十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文号

  一、全面加强党对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着力抓好组织机构和服务体系建设。按照中央总体安排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市、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机构组织。建立和完善市、县、乡、村四级服务组织体系,落实“五有”标准。

  三、扎实组织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加强军政军民团结,密切军政军民关系,建立健全双拥工作组织领导体系。

  四、认真组织开展荣军、褒扬、纪念工作。大力弘扬正能量,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让退役军人成为全社会尊重的人,有效增强军人军属烈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荣誉感、自豪感、幸福感、获得感。

  五、认真做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全力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思想政治工作是做好退役军人工作的灵魂,要教育引领退役军人珍惜当兵的光荣历史,发扬军队优良传统,奋发图强、奉献社会。

  六、大力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深入贯彻落实退役军人事务部等12个部门印发的《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围绕提升就业意愿、提高就业能力、创造就业机会、加大扶持力度等,建立工作机制,扎实开展工作。

  七、切实抓好自身全面建设,做到自身全面过硬。围绕“三个机关”建设要求,着力打造“政治坚定、作风优良、担当作为、廉洁高效”的党组领导班子;着力培育“能力强、作风硬、业务精、工作实”的干部队伍;着力建设“纪律严明、管理规范、服务优质、运转高效”的部门机关,为做好退役军人事务各项工作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八、扎实开展争先创优活动。争取全市各项工作在全省有亮点、有位次,市局工作在市直部门中有位次。